问:离职人员工资是否合并申报缴纳个税
答: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00号)的规定,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,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,按时缴库,并专项记载备查。前款所说的支付,包括现金支付、汇拨支付、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、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。 因此,若您企业将10月11月的工资一次性发放,应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