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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算清缴截止日期
问:汇算清缴截止日期



答:您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)第五十四条规定,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,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并汇算清缴,结清应缴应退税款。 
因此,您现在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,汇算截止时间为5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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