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公司股权转让,要交印花税吗?
答:您好,根据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》(财政部文件(88)财税字第255号)第十四条的规定,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,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、书据的立据时、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。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,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。 根据《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1〕155号)第十条的规定,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: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、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,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。 因此,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,双方当事人应当各自按“产权转移书据”税目征收印花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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