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代帐 南京代帐公司 南京公司注册 南京注册公司
问:花卉企业所得税是否参照农业企业所得税法执行?
答:您好,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12号)第八十六条的规定,(二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:1.花卉、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;2.海水养殖、内陆养殖。 因此,企业从事花卉种植取得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如您在注册公司与税务方面还有疑问,可以致电 南京捷亚凯财税,我们已帮助数千客户解决南京注册公司与税务等各种疑难问题。
南京公司注册、工商代理热线电话:13851933414、13815889915
QQ:1141226302、43447021 |